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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偷换三包内容 消协调解手机获退

时间:2011-12-20 09:33来源:绍兴市新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作者:王伟春 点击:

 

 

  日前,通过新昌县消保委城东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调解,消费者小赵从某手机店退还了2900元的购机费。

  小赵是喜欢新鲜事物的年轻人,一直想买一只高级些的智能手机,国庆前夕他在人民路某通讯器材店看中了一款HTC desire手机。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小赵花了2900元如愿买得心仪的手机。由于急着回家过节日,他也没来得及细看服务员给他开的发票和有关说明书等情况,就匆匆离开了手机店。假期一晃而过,为了好好保护爱机,小赵回城后特地去朋友的手机维修店给手机贴膜。没想到朋友给了他当头一棒,朋友告诉他这手机是山寨机,而且连包修卡也没有。小赵听了后感觉受骗了,立即返回手机店,要求退货。可是店老板不在,服务员不让退,双方就出现了纠纷。一气之下小赵来到消保委城东办事处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小赵赶到该手机店,并联系了章老板。通过对服务员的调查了解,终于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小赵是要买行货的HTC,而该店并没有进到行货的HTC,服务员也明确告知了小赵店里只有水货的HTC,要行货的话要等几天到杭州去带进来。但是水货和行货的质量是一样的,都是原厂生产的,只是销售地区和包修期限有区别而已,而且价格比行货便宜。急于回家的小赵觉得服务员说的也有道理,就买下了这只HTC。不过服务员承认在开发票时开的是收据,而在收据上写了:只保修软件,不保修硬件。小赵认同了服务员所述,也承认自己一是要急于回家,还有就是为了省点钱,至于发票是怎么回事就没看了。

  工作人员立即查看了该手机的相关说明书、合格证、进货发票等,发现该手机并不是小赵朋友所说的山寨机或者假冒伪劣手机,差别仅仅是水货和行货的区别。但是工作人员指出了店家不开具正规发票,不符合行业规定,而且收据上的包修内容明显规避了国家对手机的三包规定。工作人员对店主宣讲了新三包规定的内容:手机主机包修期限是1年,电池6个月,并指出店家这一做法的不妥之处。店主梁老板听了工作人员的宣传后,表示自己的做法的确存在不对,不开具正规发票是想少交一点税,至于发票上的话原意是“只保修硬件不保修软件”,可能是服务员笔误所致,并立即表态给小赵换机或者退款。小赵也为自己急于回家没有听清说明也没有仔细看发票表示不好意思,他也做出了让步,在该手机店换了一只1500元的诺基亚手机,章老板亲自为小赵挑选了一款行货诺基亚,开具了正规发票,并亲手送还差价款1400元。

  至此,一起因手机消费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王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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